在离婚案件中,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但孩子不是物品,不能像财产一样分割。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权问题争论不胜枚举。诉讼离婚中对子女抚养权的判决一般是什么?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吧!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一、法院对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法院在判决时会按以下情况考虑将抚养权判给男方还是女方:
1、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优先考虑女方;
2.如果孩子在两岁以上十岁以下,优先考虑男女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会帮助孩子成长;
3、子女在十周岁以上就会考虑孩子的意愿;
四、一方长期在外,不能很好地履行抚养义务的,将优先考虑另一方;
5.如果其中一方至少有一个子女的监护权,将优先考虑另一方;
6、一方做了绝育手术另一方没做的,会优先考虑做了绝育手术的一方。
但是以上也不是死规定,属于优先考虑的情况。夫妻一方有过错、恶性传染病或重大疾病、精神问题、生活习惯不良习惯的,一般判给对方。
同时,在上述情况下,争取监护权但不争取监护权的概率较大,而另一方争取监护权的概率较大,一般判给争取的一方。
二、诉讼离婚中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离婚诉讼前,双方通常会进行调解。调解失败后,可以同意孩子由一方或双方轮流抚养。最后,如果谈判失败,在争取子女抚养权时,获得以下几点的概率会更大:
1.如果经济允许,可以说明家庭条件对孩子的成长帮助。
2、相比对方能有更多时间或愿意花更多时间陪伴孩子。
3.如果孩子长期和自己的父母一起长大,父母有能力照顾孩子。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法院在判决监护权时,最重要的是考虑如何有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发展,儿童的合法权益开始的。因此,争取监护权主要是要有照顾孩子的意愿,这对孩子的成长有很好的帮助。判决后发现对方未履行抚养义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子女抚养权。
离婚后受伤最大的永远是孩子,无论是出于法律还是其他原因,都必须优先保障孩子的健康发展和合法权益。以上是一些争取监护权的知识,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