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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什么意思?

来源:明君情感 2021-11-03 阅读数: 1440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取得结婚证当天开始领取离婚证或者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书开始。无论分居多少年,只要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即使是夫妻关系。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什么意思?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含义。

  结婚后,结婚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时开始,最后办理离婚证明或法院起诉,作出的离婚判决生效时止,或者夫妻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一旦出现此项法律事实,婚姻关系终止,离婚诉讼法庭裁定离婚,一方不服,上诉的,这段时间,仍应属婚姻期间。

  二、法律的根据是什么。

  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均未登记,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果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自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之日起,或自双方符合婚姻实质要件之日起,直至婚姻关系解除(或者一方死亡),这种情况还包括在婚姻期间。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适用的几个问题的解释(1)第四条规定,男女双方按照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都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实质要起算。对此,补办结婚登记前的某一特定时间也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什么意思?


  三、关于共有财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夫妻共同所有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同等的处理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共有、部分共有。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应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

  配偶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协议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具有约束力。配偶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并且夫或妻一方对外承担的债务,第三人知悉的,以夫或妻一方全部财产清偿。

  第一百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未履行扶养义务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双方办理结婚证书,至一方死亡或离婚结束。法庭判决离婚但一方不同意判决的这段时间,依然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缔结的财产,在这段期间,应归两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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