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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效力的法律规定,2021年新婚姻法

来源:明君情感 2021-06-19 阅读数: 621

  日常生活中,婚姻又可分为多种情形:有效婚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必备要件的婚姻;无效婚姻是指双方未具备法定结婚条件或未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今天就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婚姻的效力的法律规定!


婚姻的效力的法律规定,2021年新婚姻法


  一,婚姻的效力的法律规定

  (1)改嫁。重婚是指有配偶者违反法律,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些人中,有配偶的人与另一人登记结婚,是法律上的重婚行为;虽然没有结婚登记,但与另一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并构成事实上的重婚行为。重婚无论在法律上还是事实上都是一种重婚行为。

  (2)亲属关系禁止结婚。非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第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来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直系血亲,不论辈分是否相同,均不得结婚。旁系血亲三代以内结婚的,以表兄妹为主;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但在婚后没有治愈。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病,婚后又未治愈的,要注意两点:一是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病;医学界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指的是精神疾病,以及严重不能治愈的传染病或遗传疾病。二是婚后未痊愈,即结婚时未痊愈的婚姻效力。

  (4)婚龄未满法定。不到法定婚龄的人,是指在结婚时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婚姻法典规定,男女双方不得早于22岁,不得早于20岁。对非法成立无效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应当无条件地解除婚姻关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违反刑法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没有夫妻共同生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归当事人共有,经双方同意后,由人民法院按照无过错方照顾的原则,按非法同居处理。对于重婚造成婚姻无效的,不得侵犯合法婚姻一方的财产利益,无效婚姻一方所生子女按照婚生子女的规定办理。

  二,关于婚姻效力可以取消的婚姻

  第11条被胁迫结婚之当事人,得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撤销其婚姻关系。被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后一年内提出。当事人要求撤销婚姻的,应当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2条婚姻无效或作废,自始无效。双方没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一居所内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照无过错方原则作出判决。对于重婚所致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能侵犯合法婚姻双方的财产权。一方所生子女,适用本法关于其父母子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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