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当事人要离婚的时候,结婚证丢了怎么补办?其实还是可以办理离婚的?所以现在我们一起看看,结婚证丢了怎么离婚,会需要哪些证件!
一,结婚证丢了怎么离婚
(1)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一方当事人的结婚证遗失,应提交一份书面声明,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的结婚证都遗失了,当事人除了提供遗失结婚证的书面证明外,还应提供一份盖有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双方提供的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二,如果一方不愿意合作证明婚姻存在,而另一方没有结婚证书怎么办?
1.已登记结婚的当事人,可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该机关有义务向需要查档的当事人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告知其档案存放地。
2.夫妻双方可以持合法身份证,查阅自己的婚姻登记档案,但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只能当场阅读,复印后的婚姻登记档案要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方可生效。由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制件能够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婚姻关系。
三,当事人未进行结婚登记是否可以离婚?
结婚证丢了怎么补办?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未领取结婚证书,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同住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应分情况处理:
1.当事人在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属于事实婚姻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两人于1994年2月1日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符合实质结婚条件的,如向民政局或法院申请离婚,则一般会被告知可补办婚姻登记后再申请离婚,或如未补办,则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3.当事人单独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