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中有婚外情的多半是男方,男方发现了外遇。许多女性选择离婚,觉得对方背叛了感情,背叛了自己,背叛了家庭等等。属于婚姻的一方,在财产分配上应当处于不利地位。下面小编为你介绍一下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案例。
一、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案例
此案中任某与高女士自由恋爱结婚,婚后未生育。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包括一套房子和一辆车。结婚期间,任某与其他妇女有不正当关系,生下一男一女。任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结果法院审理认为,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第46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重婚;㈡重婚;㈢配偶与他人同居;㈣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任某与另一女生了一个男婴,在婚姻上有明显过错,结合婚姻法财产处理中对女方的照顾原则,酌定任某40%,高某分得60%。裁决:一、允许任某与高女士离婚;二、东风路房产归高女士所有,高女士支付任某12万元;三、车辆归某所有,任某支付高女士2.1万元。这一判决现已生效。
二、婚姻法律中有关有过错方导致离婚的规定
1.《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㈠重婚;
㈡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两种情况,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上海市法院很少判决离婚有精神损害赔偿,除非是因为家庭暴力、对重婚的抛弃等因素。若仅仅是婚外情而导致离婚,则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只会照顾到无辜的一方。
3.即使最高人民法院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也高达5万元,法院一般根据当地生活水平、过错方过错程度、承受能力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具体赔偿数额没有明确的量化标准,一般城市很少超过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