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遇到家庭暴力怎么办? 家庭暴力是受法律保护的,下面我们通过几个案例来分享一下,如果遇到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办?
一、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小刚(化名)的父亲性格暴躁,结婚多年,和小刚的母亲感情不合,总是因为一点小事,对小刚和母亲大打出手,成为发泄手段。长期骂孩子……随着小刚年龄的增长,小刚的父亲不仅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父亲成了小刚的噩梦。面对频繁的家庭暴力,小刚和母亲无法抵抗,身心受到很大损害。后来,小刚和母亲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法院审理后,小刚父亲的行为严重影响小刚及其母亲的正常生活,特别是小刚的身心健康成长。遂裁定:禁止小刚的父亲殴打、辱骂。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27条:制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具备以下条件:(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2)有具体的要求(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况。
法官提示。
人身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依法适时适当介入家庭暴力的法律措施,可以有效阻止家庭暴力和预防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以拿起人身保护令,及时妥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轻则罚款,重则拘留,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本案中,被申请人殴打、辱骂仍在高中的儿子文某,给孩子带来心理上的影响,不利于孩子的学习和健康成长。因此,法院允许申请人申请,禁止被申请人殴打或辱骂申请人。
二、遭受家暴,并且多次不改,情节严重应该直接报警处理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而是违法行为;希望每一个公民或组织发现他人遭受家庭暴力时,都应通过报警等方式积极寻求援手;同时提醒每一个遭到家庭暴力的人,当你遭遇到家暴时,应注意这些事项,最大程度减少伤害:一、远离厨房,以免施暴者用锐器伤你;靠近门窗向邻居及路人求助;注意保护头、脸、胸、腹等身体重要部位;躲进有电话可求助的房间。二、首先要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反家暴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村民、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反家暴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三、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是举报家庭暴力问题的重要途径。反家暴法明确,公安机关接到家暴报案后应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四、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上面案例所讲)。反家暴法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爱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一)欧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四)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五)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身心健康的;(七)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